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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首期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01

来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各有关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运营人才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适应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的技能人才体系,为我省高速公路运营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型的人才,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收费及监控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粤交人〔2025〕17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备〔2024〕2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省高促会”)定于今年9月开展首期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级别

职业(工种):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级别: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认定考试安排

本次认定拟分等级分批次进行符合补考条件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考核。认定考试组织、安排、考核等全部工作由省高促会负责统筹。

(一)认定时间:

职业(工种)

级别

批次

认定时间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三级

第一批次

实操:2025年9月13日

     8:15-9:45

理论:2024年9月13日

     10:30-12:30

第二批次

实操:2025年9月13日

    14:15-15:45

理论:2025年9月13日

     16:30-18:30

四级

第一批次

实操:2025年9月14日

     8:30-10:00

理论:2025年9月14日

     10:45-12:15

第二批次

实操:2025年9月14日

    14:30-16:00

理论:2025年9月14日

     16:45-18:15

(二)认定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碧江考点(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碧江生活区

()认定科目:理论+技能实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实操采用模拟操作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单项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资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2,打印、手写签字加盖手印),纸质原件+原件扫描。

2.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港澳人士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常用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复印件+原件扫描。

3.最高学历证明 (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如最高学历非全日制,则需一并提供全日制最高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扫描。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以上学历报考需提供),复印件+原件扫描。

5.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明(申报条件中要求具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原件扫描。

6.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打印、手写签字加盖手印和目前所在单位公章,申报条件中如提到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扫描。

7.工作年限证明(申报条件中如提到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一材料(请按所需的工作年限提交)附在工作年限承诺书后,复印件+原件扫描。

8.报考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4,打印、手写签字加盖手印)纸质原件+原件扫描。

9.证件照片(要求: 近半年1寸白底彩照1张)电子照片。

上述附件材料可在省高促会官网(https://www.gdgch.com/)下载,具体路径为: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料下载。

资料说明:

1)序号“1、6、8”需提供纸质原件;

2)序号“2、3、4、5、7”需提供复印件;

3)序号“1、2、3、4、5、6、7、8”需提供原件扫描或清晰照片,照片格式统一为JPEG或JPG格式;

4)考生个人扫描件、电子版资料、证件照片等文件请根据资料进行命名,如个人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报告、工作年限承诺书、社保证明、证件照片、报考个人诚信承诺书,并将文件放在同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以考生名字命名。

五、报名安排

(一)时间安排

安排

时间

报名及提交报名资料(电子版)时间

8月4日-8月12日

资料审核时间

8月5日-8月15日

考生实名认证报名时间

8月13日-8月20日

提交报名资料(纸质版)时间

8月21日-8月27日

缴费时间

8月21日-9月7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个人自主向单位提交报名申请,各单位负责组织收集、整理、汇总、初审本单位报名资料汇总填写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并指定专人与省高促会对接报考、认定等相关工作,协助考生报名资料提交、认定缴费、线上实名认证报名指导等工作。

(三)资料提交

1.电子版报名资料统一发送到邮箱:nygs2010@126.com

2.纸质版报名资料请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2101室。

(四)线上实名认证报名

考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报名操作流程》(实名报名前另行提供),按照工种进入对应评价计划并输入报名码(实名报名前另行提供)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审核通过则完成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成功报名的,即视为放弃当期认定。

报名确认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PX/

、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职业(工种)

认定级别

新考收费标准

补考单科收费标准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

375元/人

理论:65元/人

技能:310元/人

(二)缴费方式

1.可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费用。

收款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号:120906726310501

2.汇款时请按以下要求在备注栏上写明相关信息:

单位集体缴费的,请备注“单位简称”+“收费员认定”+“等级(人数)”,如:XXX单位收费员认定三级(14人)、四级(14人);

个人缴费的,请备注“名字(身份证后四位数)”+“收费员认定”+“等级”,如:张三(8888)收费员认定三级。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认定成绩在认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认定成绩对外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其他时间段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省高促会在截止受理成绩复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考生。

八、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省高促会印制并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此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查询。

九、加强认定考试规范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考试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执行,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十、其它事项

(一)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二)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费;

(三)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自首次认定之日起计算,即考试之日),考生可在一年内按原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的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吴老师,15920580424;

              周老师,13798125614;

质量监督:020-83731181、020-83731340。

 

附件:1.申报条件

2.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3.工作年限承诺书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个人诚信承诺书

5.考生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