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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至2027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职业技能竞赛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12

来源:最新通知

 

粤高速促〔2026〕46号

 

关于做好2026年至2027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职业技能竞赛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26至2027年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为科学组织2026至2027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职业技能竞赛,保证大赛公平公正,维护参赛单位、参赛选手的合法权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作为本赛项主办单位,现就做好赛事相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项概要

竞赛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竞赛等级:高级工

竞赛形式:个人赛

竞赛组别:职工组

竞赛标准:竞赛参照《公路收费及监控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2022年版)》车辆通行费收费员(三级/高级工)有关内容,增加我省相关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等相关知识。教材参照人民交通出版社2024年出版的《高速公路收费员》所有章节。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赛制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预赛安排: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单位、中央在粤企业和各地市交通集团或地方高速公路企业、民营高速公路企业等单位为主体牵头组织预赛,广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其中,未纳入上述牵头组织范围或规模较小的独立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可直接向主办单位申请开展集中预赛选拔。该赛项预赛原则上应于2027年1月底前完成。

2.决赛安排:决赛由主办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预赛选拔结果和分配的决赛限额选派优秀选手报名参加决赛。决赛拟于2027年3月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地点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竞赛组织方案、技术方案和题库待征集意见和最终确认后另行通知并在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官网https://gdgch.com/发布。

(二)参赛资格

1.参赛选手应为广东省高速公路企事业单位从事高速公路收费相关工作岗位的正式职工,具有1年及以上(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岗位工作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员工。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3.已连续参加省级“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竞赛两届以上(含两届)并取得竞赛一等奖的选手原则不重复参赛。

(三)决赛人数

根据各参赛主体截至2026年9月底高速公路管理里程数和车辆通行费收费系列生产员工总数、2025年度日均断面交通量、2025年度通行费年收费额、下属路段法人公司数量为基础进行决赛名额分配。其中,同一路段法人公司参加决赛人数不超2人(含2人);同一参赛主体单位参加决赛总人数不超过12人(含12人);参加由主办单位组织的预算选拔出线参加决赛的总人数不超过7人(含7人);大赛决赛总人数原则不超过100人。具体竞赛决赛报名工作计划于2027年2月底完成(具体另行通知)。

三、竞赛奖励

(一)个人奖项:根据所有参赛选手总得分分数高低决定比赛名次。其中设个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由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按有关规定组织核发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已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本次竞赛中成绩排名前2名的选手,可晋升为二级/技师,其他原已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等级证书最终核发以人社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其中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就业的劳动者,参加竞赛取得公路收费及监控员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自行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申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同时可根据各地政策享受各地相应的人才引进、就业创业扶持、入户积分等福利,具体条件及办理流程以各地政策要求为准。

(二)大赛分A、B组(A组系广东省交通集团内参赛单位、B组系广东省交通集团外所有参赛单位)授予优胜奖,优胜奖数量按各组参赛总人数的30%设置,除以上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外,根据各组其余参赛选手总得分分数高低决定各组优胜奖人员,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参赛选手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参赛证书。

(三)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优秀组织奖”、“贡献奖”若干。其中,团体成绩以参赛队为单位,按照每队参赛选手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确定名次。若遇团体总成绩相同者,个人名次靠前者(以最靠前的1名选手)团体名次在前。

(四)对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裁判员、工作人员、以及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或教练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鼓励各单位完善竞赛激励政策,建立和完善参与竞赛工作的教练、专家、选手、专职工作人员等人才专业化培养和发展机制,对竞赛获奖选手以及在选手培养、竞赛组织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除以上奖励外,如有其他授予奖项审批通过,将另行发文通知。

四、专家裁判

本次竞赛专家裁判组成员由各参赛单位推荐和主办单位选派产生,其中设组长(兼裁判长)1人,副组长2人,专家成员若干、裁判成员若干。专家裁判组将全面参与并指导竞赛的各项筹备工作,负责参与竞赛方案的设计、技术文件的制定、竞赛题目的审定以及竞赛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裁判等工作,必要时需参加集中工作和研讨,保障竞赛质量和竞赛流程的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做好竞赛专家裁判人员的推荐,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承担大赛专家工作和执裁任务,时间上有保证。严守竞赛纪律,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裁,不徇私情。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工作经验。

2.了解掌握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裁判方法,能准确、熟练运用。原则上应参与过职业技能竞赛执裁或相关技术工作。

3.专家组长(裁判长)由赛事组委会依据前述条件遴选确定。专家成员、裁判员由参赛主体单位等额推荐,每单位选派2人。主办单位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裁判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最终参赛专家裁判组人员名单,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各单位填写《职业技能竞赛专家裁判信息回执》(附件1)《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专家裁判推荐表》(附件2)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我会秘书处邮箱nygs2010@126.com。

五、其他

(一)请各高速公路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筹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专家推荐、预赛组织、选手选拔等相关工作,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秘书处的工作对接,积极参与技术方案制定、题库搭建等环节的意见征集,共同做好赛事各项筹备保障,及时沟通反馈筹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各项筹备工作有序落实。

(二)本次竞赛严格执行廉洁办赛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竞赛场地、设备、系统、赛务等各项保障工作,诚邀有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竞赛协办和支持,有意向的单位可于本次通知报送截止日期前与我会秘书处取得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统筹确定支持合作方案。除竞赛规则明确要求的事项外,

本次竞赛不向参赛单位、参赛选手收取报名费,相关食宿、交通由各单位自理。

(三)为明确决赛参赛名额分配比例,请各单位填写《参赛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我会秘书处邮箱nygs2010@126.com。

(四)联系方式:吴谊,020-83731181、1592058042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2101室。

 

附件:

1.《职业技能竞赛专家裁判信息回执》

2.《广东省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专家裁判推荐表》

3.《参赛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促进会

                         2026年10月12日